
一提到打官司,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“得拿出一堆证据证明自己有理”,不然肯定输。但其实这想法跑偏了,就像兵法里的空城计一样,诉讼这事儿很多时候是反着来的——不用你费劲巴力去证明什么,反而该让对方拿出证据自证清白。尤其是看了广东的几个真实案例,你就明白这“反向逻辑”有多实用。
先说说空城计,这故事大家都熟。诸葛亮守西城,手里没兵,司马懿带着十五万大军杀过来了。按常理说,诸葛亮得证明“我这儿有埋伏,你别过来”,可他偏不这么干,反而打开城门,自己在城楼上弹琴。这就是空城计的精髓:不主动证明自己“有实力”,而是把“证明我没实力”的压力抛给对方。司马懿琢磨着,诸葛亮一辈子谨慎,不可能光天化日摆空城,要是硬闯,万一有埋伏就亏大了。最后愣是被这“不证明”的架势吓退了。说白了,空城计玩的就是“举证责任倒置”的心理战,而这招在诉讼里,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。
可能有人会说,打仗是打仗,打官司是打官司,能一样吗?还真能。就拿广东深圳的一起食品安全官司来说,有个叫淡小龙的消费者,在天虹商场买了70包虫草花,发现包装上没标“婴幼儿、儿童不宜食用”的提示,就起诉要求退货并十倍赔偿。按不少人的想法,消费者得证明“这虫草花不安全”“我吃了受了伤害”才能赢吧?但实际情况是,法院压根没让他证明这些。
展开剩余62%反而,法院把举证的担子扔给了商场:你得证明你卖的虫草花是合格的、进货渠道是合法的、你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。最后商场拿出了检验报告,证明虫草花本身没问题,只是标签有瑕疵,法院就只支持了部分退货,驳回了十倍赔偿的要求。你看,这是不是和空城计一个道理?消费者没费劲证明“商品有问题”,只需要指出问题所在,就让商场花大力气自证清白,这就是诉讼里的“反向逻辑”——很多时候,你不用证明“对方错了”,对方得证明“自己没错”。
再看另一起广东南沙的工程合同纠纷,更能说明这一点。有家工程公司(B公司)给一家实业公司(A公司)做工程,中途因为物业违建被拆、还被不明人士阻拦施工,最后工程没做完。过了三年,A公司反而起诉B公司,说它没按时完工,要求退还全部工程款。按常理,B公司得证明“不是我不完工,是被阻拦了”,可它手里一点直接证据都没有,连当年施工的记录都不全,看起来必输无疑。
但B公司的律师没按常理出牌,没硬着头皮找证据证明自己没错,反而抓住了关键:让A公司证明“B公司是故意不完工的”。庭审时,律师追问A公司“施工现场有没有违建”,A公司一口否认,结果律师后来找到的拆违证据,证明A公司在撒谎。最后法院认定,A公司虚假陈述,承担不利后果,直接驳回了它的全部诉求。你瞧,B公司没拿出多少自己的证据,反而靠让对方举证,打赢了官司。这就是“诉讼里一切都是反的”核心:不是你主张“自己有理”就必须证明,有时候对方主张“你没理”,就得让对方拿出证据。
可能有人会疑惑,这是不是广东的特例啊?还真不是。法律里早就有“举证责任倒置”的规定,就是专门针对这种情况的——比如产品质量、环境污染、医疗纠纷这些案子,因为普通人很难拿到证据,就规定由商家、企业这些更有能力举证的一方,来证明自己没过错。广东的这些案例,只是把这个规定落到了实处而已。
说到底,不管是空城计还是打官司,核心都不是“硬拼实力、硬凑证据”,而是搞懂“谁该证明什么”的逻辑。很多人打官司输了,不是因为没理,而是被“得自己证明”的固有思维困住了,瞎费劲找证据,反而忽略了把举证压力抛给对方的机会。就像诸葛亮不用证明自己有兵,照样能退敌;诉讼里你不用证明自己全对,照样能赢官司。
所以下次再听到“打官司得先找证据”,别一下子就慌了。先想想空城计的道理,再看看是不是该让对方来证明。尤其是在广东这样法治环境比较完善的地方,这种“反向逻辑”更能帮你少走弯路。记住,诉讼有时候真的是反的——不用你费劲证明,对方证明不了,你就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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